最近,看到一则令人十分愤怒的新闻。年12月27日,在河南南阳。一女子站在高架桥上,试图跳河轻生。她双手抓着护栏,悬挂在桥外。旁边站着一群围观者,神情不一。其中一位围观者伸手想将她拉住,却遭到拒绝:“别拉我”。这时,一男子边举着手机拍摄边喊:“你说别拉我,那你倒是跳啊。”有的围观者也跟着起哄:“是不是喝醉了?”“你跳啊。”说时迟那时快,女子双脚失控,全身悬空。这一幕,把围观者看傻了。等他回过神来,连忙对围观者喊道:“怎么不拉住她!”“扑通”一声,女子掉入河中。因为会游泳,女子挣扎着漂浮在水面上。男子仿佛松了一口气,继续“口出狂言”。“唉,这女的会水啊。”年12月28日,当地蓝天救援队队长称:“女子生命体征正常,下午可出院。”庆幸,女子并无大碍。倘若有个万一,围观者岂不是“间接杀人”?要知道,生死之际的起哄,往往会起到“推波助澜”的作用。于轻生者而言,其作用轻则受伤,重则致命。况且,这样的悲剧早已层出不穷。年6月20日,在甘肃庆阳。19岁的李某跳楼轻生,经抢救无效身亡。此消息引起全网轰动。原因是在她坠楼前,曾发生过人神共愤的一幕。事情是这样的。年9月,李某高三。有一天她不舒服请病假在宿舍休息。当晚,班主任吴某以探病为由,对其进行猥亵。事后,李某报警。吴某被拘留10天。而这,仅是悲剧的开始。李某一直没办法释怀,还患上抑郁症。从年起,她先后多次自杀未遂。也曾试图通过不同途径寻求帮助,可换来的却是嘲讽。没人看见她的“求救”。没人知道她的痛苦。但凡有一个人能伸出援助之手,结局也许会完全不同。可是没有。终于,噩梦还是来了。那天,她再一次走向天台。据现场视频显示,她坐在天台外沿。楼下有很多围观者,有人在鼓掌起哄,有人高举手机拍视频。甚至,还有人现场直播。“为了等你跳下来,我在楼顶晒了一个小时了。”“终于有人真跳楼了,果断一些,别给警察找麻烦。”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围观。在某种意义上,这如同生命的“围城”。一句鼓励的话,可能就会救下她。可一句句冷嘲热讽,直接把她推向“深渊”。一个人的绝望,成了围观者的狂欢。很不幸,她还是选择结束生命。消防员冒着生命危险抓住她的手,但被松开了。走前她对消防员说了句:“哥,谢谢你,我走了。”事后,消防员的嘶吼和痛哭声,和围观者的叫好声融成一片。雪崩的时候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,每一片都带着血。既无奈又讽刺。鲁迅先生曾说过:“其实,则趁机起哄之士,今年也和去年一样,数不在少的。”没想到,一语成谶。从古至今,永远不缺围观起哄者。每一个绝望之人站上高楼,总能引来一群乌合之众。在楼下叫喊、起哄,唯恐天下不乱。之前看过一则新闻。广州男子爬上楼顶试图轻生。楼下围观者等待许久后,开始不耐烦。有人直接喊道:“你跳啊!你跳啊!”听到起哄声后,男子纵身一跃。最后被摔成重伤。那声“你跳啊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然而,起哄者的猖狂远不止如此。上海一女子试图跳楼轻生。最终,在起哄声中,她毫不犹豫往下跳。这时,令人心寒的一幕发生了。有个围观者气哼哼说道:“死不了,才多高。”这安的什么心啊?我无法想象,这句话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嘴里说出来。更可怕的是,这类人就在我们身边。他们跟你我一样,都是芸芸众生。可为何他们就如此猖狂呢?年,心理学家曾对美国社会的自杀以及自杀未遂现象做过一个研究。研究结果显示:21起跳楼自杀事件中,有10起是被怂恿自杀。也就是说,将近一半自杀者是“被跳楼”的。其中有两个因素对自杀怂恿起决定作用。1,夜幕降临。研究表明:下午6点后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比6点前高出4倍。光线暗,使围观者面目模糊。再加上,个体一旦置身于群体中,他们将慢慢失去控制力和责任感。正如《乌合之众》里有句话说:“人一到群体中,智商就严重降低,为了获得认同,个体愿意抛弃是非,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归属的安全感。”从而导致人云亦云,跟着瞎起哄,全然不管对错。等悲剧结束后,人群百无聊赖地散了。刚刚还在吃着“人血馒头”,散场后便伪装成人模人样,继续寻找下一个“目标”。2,围观者人数。围观人数在人以上,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比人以下高2倍。人多就鱼龙混杂,场面越不受控制。轻生者在围观者眼中,俨如“表演者”。即使知道这是悲剧,但也不思救人。如果轻生者不幸身亡,他们可能会拍手叫好;反之,则会惋惜结果不如人所愿。任由轻生者挣扎,他们都看不见。其实,有些轻生者未必是真的想自杀。或许是徘徊于生死一线,或许是想以此宣泄自己的情绪,又或许想引起别人的重视和同情。连蝼蚁都贪生,何况是人?所以,这也说明紧急时刻的劝诫很重要。奈何围观者过于冷漠,乃至丧失人性。在这种情况下,必定以惨剧收尾。近年来,围观者起哄造成的悲剧屡有发生。但往往都是以“闹剧”散场。热闹过了就没下文了。只有道德指责,不会严惩。就比如文初“女子跳桥事件”。年12月31日,警方表示:围观男子被行政拘留9天。我想,这也许就是此悲剧频发的原因之一。目前,很多情况下公众场合起哄不属于犯罪行为。久而久之,便会形成“破窗效应”。人性之“恶”也将越来越无底线。而国外恰恰相反。比如英国。怂恿、支持别人自杀的行为,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。最高可判处14年有期徒刑。日本韩国或欧美国家亦如此。所以,唯有约束,和相应的惩罚,才可能起到威慑作用。回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。诚然,绝大多数人在“轻生者跳楼”的场合,往往会手无足措。更不用说成为施救者。但不管怎样,都不该成为“围观起哄者”。我们总说,要敬畏生命,敬畏万物。假设当时你正站在楼下,望着天台上的轻生者,你要做的是将心比心,想想自己能为她带来什么。比如一声鼓励,一句安慰。只要是积极向上,具有开导意义的。再不济,就保持沉默吧,总比起哄强。我们做不到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善良。但作为一个人,有血有肉的人,在别人的痛苦上“浇油”。杀人而不自知。那不是冷血,而是恶!试想一下,如果有天你站在那个位置,底下所有人都在冷漠麻木起哄,你什么感受?痛苦?绝望?对不起,天道好轮回,善恶终有报。愿悲剧不再重演!作者:凌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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